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鄭州市松江區佘山鎮中國人民區政府
通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失法房屋的不動的同時產認定書書》,現因順利通過《燕趙民族百姓燕趙人們起訴起訴法》明文的規定的另外方案無發送到使用場所,是以《燕趙民族百姓燕趙人們起訴起訴法》九十四條的明文的規定,向你通知送到使用場所《勒令時限拆出取決書》、《附有悖法建筑施工的總停產確認書》,參與出本信息公告哪日起,進行二十日,即作出簽收。
郵件附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有失法鋼結構建筑的沒固定資產界定書》
二〇二兩年二月三日